2月9日,市城管执法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,将对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及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车实施严管,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交通环境,规范停车秩序,缓解交通拥堵,保障市区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。
具体路段为:温泉路、淦河大道、滨河东街、滨河西街、幸福路、茶花路、月亮湾路、双鹤路、玉泉街;金桂路、永安大道、青龙路、碧桂路、育才路、怀德路、中城路、鱼水路、宝塔大道;高铁咸宁北站、城际咸宁南站广场周边道路和人行道200米范围内。
3月1日起,机动车在上述路段(含人行道)违法停放的,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(违法代码13440)依法罚款100元、记3分。(记者?张欢)
网站地图 - 联系我们 - 网站申明 - 钱柜网页,钱柜登陆我们 咸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咸宁日报社承办 技术支持:咸宁网 政府服务热线:12345
政府网站标识码:4212000003 鄂ICP备05011845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:42120202000220 编辑部电话:0715-8128155 地址: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198号
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“”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?